综合保税物流和跨境电商综合基地招标公告

综合保税物流和跨境电商综合基地招标公告




镇江综合保税物流和跨境电商综合基地项目(项目名称)

镇江综合保税物流和跨境电商综合基地项目工程(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综合保税物流和跨境电商综合基地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新经发【2016】4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中远海运仓储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江新区通港路7号综合保税物流园区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50411m2,其中钢结构仓库6座、建筑面积约47413 m2,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约2535 m2,辅助用房1栋、建筑面积约463m2;

3、工程估算价(万元):11000万元;

4、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特大型且经专家论证具有技术复杂要求;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07月至2019年04月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XQ********0-02

镇江综合保税物流和跨境电商综合基地项目工程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主要含办公楼、1-6#库、辅助用房等)的土建(含地基)、钢结构、消防、强弱电、安装、围墙、室外配套等工程的施工

300日历天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③、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④、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资格预审时提供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扫描件,申请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人可以自行至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也可以登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网络查询,网站地址:http://218.94.117.252:12301/,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其他必要条件:

①、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形式评审的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则形式评审不合格。

《信用管理手册》办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镇江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市外建筑业企业可在首个投标项目或承包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招投标阶段,市外建筑企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标准按照镇政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信用管理手册》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纳凭证实行一地办理,全市互认。

工程报监及实施阶段,市外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办法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707号)执行。镇江新区建设工程管理处,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②、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1月、2月、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

③、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作为资格预审评审内容;申请人如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资格预审不通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诚信承诺书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由申请人填写盖章扫描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处上传;

注:①《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形式评审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在资格预审时作出要求。

②诚信承诺书作为资格预审评审内容,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资格预审时作出要求。

③投标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是作为资格审查条件,请在资格预审时提供。

(二)、资格预审可选条件:无 ;

(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有限数量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2)、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分总分100分,有限数量制评价因素及分值如下:

①、财务状况(20分):

a、企业净资产≦1亿元,得10分;

b、企业净资产>1亿元,得20分;

备注:本项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需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上述数据以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②、类似项目业绩(30分):

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得30分;

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含)-48000平方米(不含)之间的钢结构工程,得20分;

备注:

a、本项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b、提供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c、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盖章;

d、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明确反映上述类似工程的结构形式(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钢结构工程)等指标,否则不作为资格审查加分依据。

e、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均不予以得分。投标人需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录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资审时从诚信库中选择编入资格预审文件。

③、认证体系及信誉(20分):

a、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b、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c、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d、企业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5分。

备注:本项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需提供:认证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原件扫描件;

④、工程奖项(30分):

企业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获得鲁班奖或者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国家优质工程”或者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或者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的,得30分,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的省优工程(如“扬子杯”)的得20分,获得省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市优工程(如“金山杯”)的得10分;其中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钢结构金奖”有效期3年,省优有效期2年,省辖市优有效期1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备注:

a、本项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正式文件原件扫描件;获奖工程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3年指:2015年5月1日至递交资审文件截止之日止,其他以此类推。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b、工程奖项不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均不予以得分。投标人需将上述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录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资审时从诚信库中选择编入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入围方法:

1)、有限数量制入围方法: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小于9家时,招标人依法重新发布公告。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大于等于9家,小于等于15家时,则不再进行评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的,依据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15名资格预审申请人参加投标;申请人得分相同时,则名次并列且在15名(含)以内的同时入围;因得分相同的情形,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受15家的限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

(一)、投标保证金:

(1)、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财务电话:****-********)。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账户号”,此随机生成子账户号即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账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账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名: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2)、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20%的,中标人应当提供保函等各种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招标控制价-中标价-履约保证金。

六、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方式:

(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小于等于10家时,则全部确定为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2)、当形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1~70家时,招标人选择以下价格均值入围法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价格均值入围法: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1~20家时,先去除1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4家和以下6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10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21~30家时,先去除2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平均值以上5家和以下7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12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31~40家时,先去除3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14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41~50家时,先去除4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9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16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51~60家时,先去除5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8家和以下1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18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61~70家时,先去除6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然后取平均值以上9家和以下11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20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注: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

(3)、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70家时,招标人采取交叉入围方式,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首先采取抽签入围法的方式,从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50家投标人,再采用以下价格均值入围法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随机抽取50家投标人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从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评标系统随机抽取产生,抽签结果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至开标室当众公布。

招标人邀请投标人参加抽签结果通知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自主决定是否在开标现场等待抽签结果。投标人放弃参加抽签结果通知会的,不影响随机抽取投标人结果的有效性;招标人不就此随机抽取事项再单独做出邀请。

?价格均值入围法:

先去除4家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再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的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9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16家进入后续评审,取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

注: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

(二)、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形式评审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完成)。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评标结束后,入围资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因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预审结果异议且查实成立的,不重新确定投标人入围资格。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施工组织设计分-信用标-业绩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信用标4~6分,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一)、投标报价(89分-信用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C=A×K1×Q1 B×K2×Q2;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K2的取值为:95%;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9分-信用分)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评分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统计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时,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三)、信用标(4~6分)

信用分比例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公开从4%、5%、6%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系统中的综合信用分值乘以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的比例,即为该投标人信用标得分。

对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自行确定一项资质参加信用综合评价以确定企业的综合信用分,在参加另一项资质评标时,其业绩分、奖励分乘上相应系数后计入企业的综合信用分。两项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二个级别的取0.85。

(四)、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得1分;

备注:

a、本项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b、提供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c、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盖章;

d、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明确反映上述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结构形式(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钢结构工程)等指标,否则不作为评标加分依据。

e、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f、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均不予以得分。投标人需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录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投标时从诚信库中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8年5月7日00:00至2018年5月11日24:00期间使用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35)。

九、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认定和投标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诚信库中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审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评分时不得分。

(2)、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将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日期从2018年5月7日00:00起至2018年5月11日24:00止;

(5)、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东吴路76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金经理联系人:朱海燕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综合 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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