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水服务区餐厅、超市(客房应急保障)租赁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凉水服务区餐厅、超市(客房应急保障)租赁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服务公开比选。兹请合格服务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应答:

1、项目名称:凉水服务区餐厅、超市(客房应急保障)租赁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TZ1804-0428CY

2、租赁内容: 各服务区餐饮、超市、【客房(住宿应急保障,具体区域由甲方指定,如无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将其转作其他用途)】租赁。客房因没有喷淋设施、不具备与公安系统联网的条件,暂无法办理经营手续,不作为合同包租金核定项,只作为附加项目与餐饮和超市合为一个合同包。

3、合同包划分:

序号

路线名称

租赁内容

服 务 区 名 称

1

辉白高速公路

餐厅、超市

凉水服务区

4、服务期限:10年,合同起始日期不迟于服务区所属路段通车后30日内。

5、租赁费用结算方式:租金为上打租,按年交付,首期租金于明确经营期限起止日期的补充协议签订前交付,首期租金为合同起始日至当年12月31日止,以后每年的 1 月 10 日前将本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应付租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最后自然年应付租金为自1月1日起至合同期结束之日。乙方持相关票据到甲方经营管理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后,由甲方开具发票。

5.1租赁费用:每年不低于 20.03 万元/年。

6、合格服务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6.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包含企业、企业法人、被授权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投标报名时间期间内;

6.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保金凭证和纳税凭证;

6.8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

6.9投标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时。

7、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合格的服务商按7.1项携带报名材料于2018年5月7日-- 2018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1、所有应答单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中包含资格要求中的经营范围)、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投资或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的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所有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

8、所有应答文件都应附有比选保证金,金额详见比选文件。比选保证金与第一信封密封,独立于应答文件之外,比选保证金于比选时间截止时间前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为准。并将汇款凭证于2018年6月6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与应答文件一同递交到评审会议地点。

9、兹定于2018年6月6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前进大街前进大厦12楼洽谈室进行比选。届时请参加比选的服务商出席比选仪式。

10、此次招标公告公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

11、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采购地址:浦东路1658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包服务 租赁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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