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笼具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笼具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采购笼具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农业局
地 址:费县文明路与沂蒙路交叉口西南100米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7*****1132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路16号聚财商务中心409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186*****234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采购笼具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HYHALY2018-0009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采购预算:40万元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 采购笼具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 5.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七、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05月08日至2018年0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期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方式: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上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认证并网上报名后现场购买。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不含第4项)原件审查,投标报名确认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采购笼具项目报名资料”字样,留存备查。验证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05月30日08时30分至 2018年0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大写:肆仟元整。投标企业在2018年5月29日14:3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联系电话:****-*******
发布人:临沂市费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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