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新疆润滑油分公司门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新疆润滑油分公司门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新疆润滑油分公司门头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润滑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和数量:门头、灯箱、广告画框及形象店建设等。
门头预估制作数量约为30块,以合同签订实际数量为准,招标人不对采购数量进行承诺。
2.2报价有效期:自中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3交货时间:不得大于10个工作日,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4 供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主要为新疆省内(可参考见附件1)。由用户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应按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在新疆省范围内供应、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的能力(出具承诺书)。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A)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5月4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网站自行下载),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如注册时审核不通过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沟通);
2)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WORD版及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liugdong@petrochina.com.cn邮箱;
3)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上述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18-089 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在线报名、发送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汇款)后,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806号城投大厦10楼1002室 。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润滑油分公司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806号城投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唐德胜
电话:****-******* 手机:133*****889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刘国栋、黄佳婧
电话:021- ********、156*****357、********
电子邮件:liugdong@petrochina.com.cn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 3 再转 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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