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组织开展商务部“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省商务厅组织开展商务部“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

三.采购项目名称:商务部“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商务部“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服务项目

1

50万元

商务部“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拟于5月15日-6月18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浙江省商务厅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活动组织、宣传、评估、安全等工作。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商办运函〔2018〕119号)的统一部署,我省拟于5月15日—6月18日在全省开展2018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为便于发动全省资源、便于活动组织和绩效考评,考虑2018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采取省商务厅向相关协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协会牵头落实活动的组织、宣传、评估和安全等各项事宜。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滨康路228号A座4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马红

高级经济师

湖南华银监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宣国年

高级工程师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

唐晓东

高级工程师

杭州市公安局情报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由于商务部与苏宁控股集团存在战略合作关系,同时考虑到行业协会牵头有利于发动全省资源、有利于活动组织、有利于绩效考评等实际情况, 2018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浙江活动,采取省商务厅向浙江省家用电器流通协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会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之规定。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商务厅(本级)

联系人:陶洪斌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活动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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