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智慧政务大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智慧政务大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智慧政务大厅项目(二次招标)采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智慧政务大厅项目(二次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编号:YNYX-2018-0183
1.3 采购内容:
1.3.1智慧政务大厅智能建筑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信息设施系统建设、公共安全系统建设、机房工程系统建设、配套设施建设、专线接入系统及电话交换系统建设等;
1.3.2智慧政务大厅管理软件系统建设:包括智能排队系统、窗口坐席控制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智能查询系统、智能评价系统、自助填表系统、大厅综合管理系统、移动管理系统和“五华政务”微信公众号升级等应用软件部分。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详细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智慧政务大厅项目(二次招标) | 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
注:本包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必须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项、漏项。
1.4 采购预算:********.20元。
1.5 项目完成期: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018年6月30日完成开发、供货、实施、测试和上线运行,完成初验。试运行2个月后进行终验。
1.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6.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所有规定。
1.6.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 提供2014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1.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中标人应按《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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