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核酸提取工作站-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核酸提取工作站-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核酸提取工作站-进口设备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CZJK【2018】234号

申请理由:

我院检验科申请购置一台核酸提取工作站。目前国内多采用半自动,甚至手工方法提取核酸,手工方法耗时、繁琐、提取效率低,并且容易导致假阴性与交叉感染,特别是在临床每天大量样本操作时,手工提取更容易出现污染现象,核算提取不仅节省工作时间,还降低了人力成本和工作者的安全隐患,同时提高了结果的可重复性和质量。该设备进口品牌效率更高,质量更稳定。目前检验科使用该设备的人员技术力量较强,能充分做好该设备的日常使用、保养和管理工作,器械科经过调研,情况属实,院器械委员会讨论通过,院领导同意购置。

专家论证意见: 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否

经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单位提出的上述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5月16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设备 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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