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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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招标代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根据新财购【2016】32号文件要求,现对“新疆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二期)”项目中设备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委托1家中介机构代理相关招标采购事宜,望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

具体要求如下: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批准注册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2、具有相应招标经验,良好的信誉,诚实守信,查中国信用网,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的取消资格;

3、在乌鲁木齐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5、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盖红章),报名时须携原件核对;

4、取费标准(一式两份并密封):按百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百分比;

5、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 月7 日至2018年5 月 11日;

6、资料报送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 月 11日下午17点止(北京时间);

7、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10楼;

8、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孙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2018年5月7日




标签: 委托 监测 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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