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局列车餐服经营外包招标公告

武汉局列车餐服经营外包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局列车餐服经营外包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WT1804-0693-其它-QT-1

一、招商条件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局列车餐服经营外包进行国内公开招商。本招商项目业主为:武汉铁路旅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商。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与招商信息

该项目以4.10调图为基础,拟将局属140.5对高铁动车和武昌中央厨房,以及18对普速列车供餐和34.5对普速列车小营整体打包,公开对社会招商租赁经营。

二、业态要求

(一)租赁高铁动车餐服经营权(不含税)

租赁97.5对日常线高铁动车餐服经营权和43对高峰线、管内临客线、周末线等非日常线餐服经营权(车次见附件1),以集团公司开行命令为准,比照同线路同方向平均每天租金,按实际开行的趟数比照核算。经营权包括:

1.动车餐品、商品、水果。

2.包括动车组餐车管理和服务;

3.包括互联网订餐和土特产预订在列车上的配送和服务;

4.包括一等座和商务座的专项服务;

5.其中动车水果销售的起租期为2019年元月1日。

6.因全路调图增减列车和春运、暑运等加开临客,均由中标方担当。租金以集团公司开行命令为准,比照同线路同方向同级别车次协商租金,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二)租赁武昌中央厨房(不含税)

租赁武昌中央厨房的场地和房屋。

1.武昌中央厨房房屋面积1700平方米,附属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

2.由中标方对武昌中央厨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自行投资更新设施设备,租赁期满后,设施设备产权无偿移交旅服公司。

3.由中标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自主配备管理人员,使用“武铁康厨”品牌开展生产加工和销售,上线销售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必须经集团公司检验鉴定,并提供产品技术标准和制作流程。

4.按照现行武昌中央厨房价格,向旅服公司36.5对自营动车和9.5对已外包经营高铁动车供餐。

(三)租赁武东餐饮基地(不含税)

承诺武东餐饮基地具备招商条件时,租赁武东餐饮基地(下称基地)的场地和房屋(附平面图,见附件3)。此项租赁费不含在本次报价内。

1.基地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其中房屋面积8000平方米;

2.承诺如需投资,由中标方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投资建设基地设施设备,租赁经营期限五年,合同期满,中标方投资的设施设备无偿移交旅服公司。

3.基地由中标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自主配备管理人员,使用“武铁康厨”品牌进行生产和销售,上线销售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必须经集团公司检验鉴定,并提供产品技术标准和制作流程。

4. 按照现行武昌中央厨房价格,向旅服公司36.5对自营动车和9.5对已外包经营高铁动车供餐。

(四)租赁普速列车餐食经营权(不含税)

租赁18对(直通16对,管内2对)普速列车餐营经营权和临客线等非日常线列车餐营经营权(车次见附件2)。普速列车餐营经营权包括:

1.列车餐车的管理、经营、服务和餐食销售;

2.包括互联网订餐和土特产预订在列车上的配送和服务;

3.因全路调图增减列车和春运、暑运等加开临客,均由中标方担当。租金以集团公司开行命令为准,比照同线路同方向同级别车次协商租金,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因全路调图停开列车,租金按合作方实际承租的数据核减。

(五)租赁普速列车小营经营权(不含税)

租赁34.5对普速列车小营业务经营权和临客线等非日常线列车小营业务经营权(车次见附件2)。普速列车小营业务经营权包括:

1.小食品、饮料、水果等商品的销售、服务和管理;

2.因全路调图增减列车和春运、暑运等加开临客,均由中标方担当。租金以集团公司开行命令为准,比照同线路同方向同级别车次协商租金,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因全路调图停开列车,租金按中标方实际承租的数据核减。

(六)租赁采购及配送经营权(不含税)

租赁武汉、信阳、襄阳和宜昌等地区全部地面餐料和餐商食品采购配送业务经营权,此项经营权费不单独计算费用,包括在以上四个部分(一、二、四、五)之内。租赁采购及配送经营权包括:

1.局属所有列车的餐料、餐食、小食品、水果等商品的集中采购和配送。

2.按成本价向旅服公司自营列车配送餐料。

三、商业定位与分析

本次招商为捆绑招商的原则。高铁动车餐服、普速列车餐服、武昌中央厨房、武东餐饮基地)打包捆绑经营。

1.以提升餐营服务质量为主要目标,兼顾经营创效,通过公开招商形式,选择优质合作方,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局面,实现互利共赢。

2.以提升列车一体化管理水平为主要目标,探索专业管理由客运段负责,经营管理由旅服公司负责,实现专业管理与经营管理相统一的列车餐营管理新模式。

3.借助合作方专业餐食生产研发能力,利旧升级武昌中央厨房,保留“武铁康厨”品牌,开发地方特色系列餐品,提高旅客对列车餐食的满意度。

4.借助合作方信息化供餐管理手段,增加乘务餐供应花色品种,建设乘务餐预点餐系统,提升职工对乘务工作餐的满意度。

四、合作期限

租赁经营期限三年。

五、招商底价

本项目招商底价:J-001:********元/年。

三、竞商人资格

详见招商公告附表

四、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竞商人,请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竞商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申请人身份证发扫描件至电子邮箱:whcgs03@163.com。发送成功后,请与联系方式中的联系人确认后获取招商文件电子版。竞商人须在递交招商文件前将保证金电汇(不接受网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保证金。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行 号:********0162

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免费,售后不退。

3.招商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竞商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4.竞商人在获取招商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竞商的,应在本项目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商人,并说明不能参与的原因,否则将按照不良行为进行处置。

5.竞商保证金:本次公开招商收取竞商保证金:本项目竞商保证金 5,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请于竞商文件递交前以电汇方式递交到上述账号(见四.1条款)。未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中商人在收到中商通知书后,放弃中商、拒签合同及出现相互串通或者与招商人串通竞商、向招商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商、以他人名义参与竞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商的行为,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商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商保证金数额的,中商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五、竞商文件的递交

1.竞商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16日上午8时15分至09时00分在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713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当面递交给招商人;

2.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09时00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所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713室(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届时请各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5.竞价时间:自2018年5月16日上午11时30分开始。竞价等候地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所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713室(武昌火车站西广场南侧))。届时请竞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网址:(http://)、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招商平台(http://zs.wuh.95306.cn:8081/)、中铁采购网(http://www.crpn.cn/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三轮公开竞价方式,经评审第三轮报价最高者推荐为中商候选人。

竞商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竞商人递交竞商文件通过评审后进行第二轮及第三轮报价,下一轮报价以上一轮所有竞商人的最高报价为底价进行报价。若最后一轮最高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追加竞价轮次,直至确定唯一最高报价竞商人和中商候选人。若确定唯一最高报价竞商人后,次高报价有多个竞商人,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二、三名排序。

八、联系方式

招 商 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号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工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529号九州饭店七楼大厅咨询服务台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whcgs03@163.com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


招商公告附表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招商业态

单位

数量

竞商人资格条件

招商方式

招商地点

招商期限

J-001

经营外包

/

1

1.竞商人必须是2015年5月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招商业态,餐饮服务和食品加工企业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行业许可证应处于有效期内。

2.竞商人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均不低于1000万元(2015、2016、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3.竞商人(含控股公司)近三年的总营业额每年均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4.具备高铁动车组或普速列车餐营服务、高铁餐配基地(或中央厨房)经营的管理经验(以合同原件为准)。经营期间,无铁路严重及以上安全和服务质量问题,信誉良好(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5.具备高铁餐配基地(含中央厨房)的建造、生产配套设施设备投资(以投标人承诺书和净资产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和运营能力(以实际经营场所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6.铁路内销售的盒饭或预包装食品须承诺使用"武铁康厨"商标(以投标人承诺书或相关材料为准)。

公开招商

局属140.5对高铁动车和武昌中央厨房,以及18对普速列车供餐和34.5对普速列车小营

三年


(附件1)

竞商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营业执照编号

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注册资金

电子邮箱

企业经营范围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姓 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竞商项目

(投多个包件时依次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件 号

企业所具备资质(对应招商公告竞商人资格条件要求应答)

其 它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标签: 外包 经营 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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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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