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巡逻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邀请公告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巡逻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邀请公告
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巡逻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邀请函
根据九江县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和采购方式,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就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巡逻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形式招标,该项目拟由九江鑫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软硬件产品及技术服务。
1、招标编号:JXBH-2018-JJ009
2、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九购2018B********9 | 九江市柴桑区执法巡逻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 | 4 | 辆 | 78800元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招标服务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佐证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4)本招标项目中的货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在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 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时间:请投标单位于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柴桑区分中心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6、开标地点: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柴桑区分中心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0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8、采购人:九江市柴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8*****426
代理机构: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龙新城商业B区二层B-206号商铺
联 系 人:余女士电话:18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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