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四电集成及配套房屋(沈阳公司管段)自购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四电集成及配套房屋(沈阳公司管段)自购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四电集成及配套房屋(沈阳公司管段)自购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BSD-TP-37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四电集成及配套房屋(沈阳公司管段),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长白乌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本项目电力专业由于工期紧张,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邀请所有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白铁路由长春站引出,沿既有长白铁路及珲乌高速公路通道经农安本线自长春北站引出,沿既有长白铁路通道,分别经农安县、松原市、大安市至白城市,线路全长327.736km,合同总额24.19亿元。

沈阳公司承担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CBSG-9标段主要包含电力、变电、接触网施工范围为DK0+000至DK133+000,通信、信息、车辆施工范围为DK0+000至DK123+800,信号专业施工范围DK0+000至DK120+795包含长春北、小城子、小合隆、开安、华家、农安、哈拉海、王府、七家子,共计9个车站,负责通信、信息、信号、电力、牵引供电、接触网及部分房屋建筑等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包含小合隆站及区间3座牵引变电所房屋及附属工程。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I 级;

(2)正线数目:双线;

(3)线间距: 4.2m;

(4)最小曲线半径:区间新建地段最小曲线半径为一般 2000m,困难1600m;两端枢纽及地区既有线改建一般 800m,困难 500m。

(5)最大坡度: 6‰;

(6)牵引种类:电力;

2.2采购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

(3)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3年财务状况应为良好,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均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生产厂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5)投标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7)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作详细说明,须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潜在投标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当地法院盖章)。

3.2除公告明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四电集成及配套房屋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12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cbsywzb@163.com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5月7日至 2018年5月12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招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标书费如汇款请电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 (电汇名称可缩写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写在备注栏)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长春新发路支行

帐号:1588 3560 2350

4.5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6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 5月 15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月 15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E19中铁电气化局沈阳分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谈判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00前(即为开启时间)。同时,谈判人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站(http://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eep:/www.crecgec.com/)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部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街137号(凯旋街道办事处)218室

联 系 人:徐志杰

电话:****-********

电子邮箱:cbsywzb@163.com

日期:2018 年 5 月 7 日


招标公告附件内容请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

标签: 物资设备 房屋 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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