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蓝旗营镇蓝旗营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兴隆县蓝旗营镇蓝旗营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130*****0022-001所属地区兴隆县
工程名称兴隆县蓝旗营镇蓝旗营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兴隆县蓝旗营学区中心校
工程地点兴隆县蓝旗营镇青杏沟村
建筑面积6300 平方米 招标性质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项目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等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1105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详见公告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招标文件价格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网上下载
联系人王誉衡联系方式137*****42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05-07 09:01:00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05-12 17:01: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8-05-07 09:00:00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05-12 17:00:00
招标文件下载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内容1.招标条件
兴隆县蓝旗营镇蓝旗营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8]51号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建设,以兴发改招标核准[2018]12号核准招标。招标人为兴隆县蓝旗营学区中心校,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隆县蓝旗营镇青杏沟村;
2.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725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一栋,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新建宿舍楼一栋,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外观为整体一栋。室内外装修、消防水池、化粪池、水源工程、道路硬化、围墙门卫附属设施等。
2.3计划工期:48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0月31日(其中:勘察周期:在中标后10天内完成,设计周期:在勘察后30天内完成)
2.4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项目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等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1)建设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为6300平方米[含室内外装修、强弱电、电取暖设施等);(2)消防水池;(3)化粪池;(4)给排水(包括排水管道);(5)院墙;(6)大门;(7)甬路(8米宽);(8)门卫房20平方米;(9)升旗台;(10)打水井等),本项目为带方案招标,投标时需提供方案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有效,且无其他在施项目;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最多只接受2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主体施工内容单位。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且不应存在不良记录;
3.7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含联合体及其成员各方)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诚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记注册
4.1.1根据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凡有意向参加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注册登记。
4.1.2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注册且通过验证的市场主体。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到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登录”模块登录交易平台办理业务。
4.1.3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验证通过的市场主体,其注册信息将统一上报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需登录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选择信息验证地点,并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点进行现场验证。
4.1.4未注册过的市场主体,直接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
4.2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只发售电子版,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7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12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由开标现场收取,只接受现金形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5.2须在开标现场提供银行保函原件。
5.3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投标人在上述区域和范围内的银行自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出具的银行保函均可(若为联合体,需从牵头人账户汇出)。
5.4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下载页面“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8年5月7日9:00至2018年5月19日17:0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5月20日17:00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蓝旗营学区中心校
招标人地址:兴隆县蓝旗营镇
联系人:管海
电 话:150*****693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联系人:王誉衡
电 话:137*****4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勘察设计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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