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馨居1#、2#、3#、4#楼廉租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和馨居1#、2#、3#、4#楼廉租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鄂州市和馨居1#、2#、3#、4#楼廉租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市和馨居1#、2#、3#、4#楼廉租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其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鄂州市江碧路中段;

2、招标范围:土建、安装工程;

3、投资规模:第一标段:1#、2#楼共计建筑面积约7700m2;

其中:1#楼建筑面积约3500m2、2#楼建筑面积约4200m2;

第二标段:3#、4#楼共计建筑面积约7000m2;

其中:3#楼建筑面积约3500m2、4#楼建筑面积约3500m2。

4、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15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四、资格后审办法: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后审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09年7月 6日至2009年7月 10日(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在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鄂州市房产大厦四楼****-*******)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1)从鄂州市招标投标网www.ezztb.gov.cn中下载《承诺书》,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必须为拟派本工程建造师);

(3)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建筑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8)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第(1)项原件资料同其他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他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2、报名费、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费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09年7月 22日下午16: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基本帐户汇入并到达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2、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开具保证金收据,联系人:林会计  联系电话:****-*******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鄂州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2114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鄂州日报、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www.ztb.cn及鄂州招标投标网www.ezztb.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址:武昌大道385号(一建公司六楼)

联系人:李春霞

手机:138*****609 传真:****-*******

鄂州正康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  

2009年7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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