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招标公告

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招标公告





陕西乐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决定就延安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所需标的物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具备承担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此次磋商。

一、项目名称:延安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XGC-2018-015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延安新区

联系人:李媛媛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乐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永兴路电信东区办公楼2楼

联系人:刘 田 电话:****-*******

五、采购内容:新区形象宣传片制作,宣传片需要体现出延安文化、新区概况、新区介绍、新区未来发展的憧憬向往。体现出延安特点下的新区在教育、民生、商业、人文、创业等各个方面的发展状态和未来的畅想。

采购预算:40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本人身份证);

3、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报名前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由投标供应商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之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报名须携带材料: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在陕西乐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日期: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止(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永兴路电信东区办公楼2楼;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15:30前;

2、磋商时间:2018年5月17日15:30;

3、磋商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永兴路电信东区办公楼2楼。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以下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刘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乐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延安宝塔区支行

账 号:****************67

陕西乐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标签: 制作 形象宣传片 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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