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电教设备采购(LZG18-164)质疑的答复书

关于校园电教设备采购(LZG18-164)质疑的答复书


关于校园电教设备采购(LZG18-164)质疑的答复书

质疑供应商:柳州雪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周丽于2018年4月28日上午11时向我公司提交质疑函, 现予以答复:

一、质疑事项:

(一)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002分标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以下评分标准:2、技术分27分(1)项目的技术方案分(满分18分),一档(12.1~18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特点;较好地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投标人具备优质的互联网网络IP地址资源,较高的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方案总体技术架构设计合理、应用功能设计完善、实现方案明确,方案总体相对优秀,技术参数所需提供的资质证明(★部分)不少于9项者。

(二)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002分标:同步课堂规模化应用的“主讲课堂、互动听课课堂、直播教室”

(三)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002分标:同步课堂规模化应用,“注:以下需求中带“★”号部分为加分项,可偏离,不作为实质性响应。”

二、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本项目002分标的基础建设必须依托互联网,且对网络的要求较高,以保证音频、视频、数据的传输流畅性、无延时、无卡顿;项目所包含的主讲课堂、互动课堂、直播教室均需要时时访问互联网资源、教育云资源,因此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提供互联网服务的能力。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页《第二章 采购需求》“说明”中“二、本一览表中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须说明品牌型号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明细表和技术响应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产品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2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20.1.3在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中“(2)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中▲发生负偏离达1项(含)以上的,未标明▲指标发生负偏离3项以上的”。该项目002分标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中未标明▲,是指技术参数指标可以有3项负偏离。

本项目002分标中包含较多类型产品,以及相关的管理平台、教学软件,做为依托互联网应用的项目,不仅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具备产品的提供能力,还必须具备提供互联网服务的能力,也应具备对项目需求进行后续的功能开发及拓展的软件开发能力。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

如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支持!

广西智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



相关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教设备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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