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公告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一、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三、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
四、项目编号:********7
五、预算金额:197,000.00元
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采购需求:标的要求、预算单价、标的数量、供应商报价表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在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八、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报价时向邮箱:qthzfcg1@163.com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不按时提交按放弃投标供应商资格处理。(如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请在2日内提供原件备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经营范围需涵盖农产品检测业务;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具有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的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和计量认证评审(CMA),并在有效期内;且检测资质能力必须涵盖此次检测全部参数;投标人须通过黑龙江省农委201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且验证合格,以《关于201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情况的通报》(黑农委函﹝2018﹞55号)考核情况通报为准;投标人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监督抽查抽样、样品预处理、检验检测和结果报送任务(提供承诺书原件);报价供应商必须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需原件)被授权签合同需提供被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九、履约质保金:合同金额的 10%。期限: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此质保金由采购人收取。
十、报价时间: 2018年 5月 15日8:30——10:00 时,超时不予受理。
十一、质量要求: 1、检测单位应自收到样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原件2份。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应当在检测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将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传真或邮寄给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2、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
十二、质保范围和期限要求: 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止,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后,在服务期限内,中标方按照招标方下达的检测任务批次,完成全部检验检测任务;中标方完成任务批次3日内,将农产品检测报告(按检测批次分别出具)送至交货地点: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十三、售后服务要求:1、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保存抽样样品,并对抽样工作方案和检测结果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2、出现不合格样品须第三方复检的,中标单位须积极配合送样到省农委指定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中标检测机构承担。
十四、其他要求:1.本次招投标总价款为本次监督抽查的全部费用,抽样、制样及人员培训等工作中当地农产品检测机构提供协助产生的费用由服务供应商支付。
2. 如因上级策政变动、本地检测农产品生产受灾等特殊原因未完成抽检任务的,双方按实际完成抽检数量和单价,计算本次服务费用。本单位如另有临时省、市抽检任务,致抽监督抽检批次增加时,依据抽检样品品种,参照中标标的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所需费用。
3.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和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对监测工作方案和检测结果保密,未经任务下达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4.农产品质量安全197批次监督抽查抽样、检测服务全部完成,服务供应商出具监督抽测报告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五、采购项目完成时间、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5月、6月、8月、10月分批次。
十六、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封闭式”报价,即:询价室自动接收传真。截止报价时间,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一起进入询价室,按询价采购操作程序整理供应商报价文件,由询价小组评议定标。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产品技术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完全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询价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3、对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在报价当日进行审查,非本地供应商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必要时须提供原件。评审及审查通过后,采购中心将询价小组评审结果送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由采购中心发布预成交公告(公示3天),无疑议后发布成交公告。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通过公对公账户向采购人足额交纳项目履约质保金,否则将按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4、 任何要求对询价公告及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询价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未要求对公告及文件澄清的,将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公告及文件所有条款,并同意放弃对公告及文件有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
十七、验收、付款:
供应商送货、安装、调试时由采购单位组织进行检查验收,供应商所供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由采购单位组织履行支付货款手续。
十八、联系电话地址:
采购单位咨询: 139*****880 王女士
采购项目咨询: ****-******* 古女士
地址: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西侧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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