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工农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二次)招标公告

龙山区工农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二次)招标公告




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TXZB-2018-D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二次)已由辽源市龙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通知书编号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
2.2标段划分:一标段: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退耕还林巩固成果-土壤改良。
二标段: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退耕还林巩固成果-人员培训。
2.3招标范围:一标段:土壤改良(任务要求:改良土地面积1849.7亩;亩施优质农肥3吨;针对地块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合理使用无机肥,土壤碱解氮平均达到127.6毫克/公斤,速效磷22.7毫克/公斤,速效钾166.5毫克/公斤;实现土壤养分的相对均衡,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75-3.0%,要求作物目标产量逐年增加;平整土地面积2800亩(具体亩数由退耕还林户提供地块现状而定);挖田间排水沟7500米(具体长度由退耕还林户提供地块现状而定);亩均使用资金250元/亩,包含所有费用。中标人需保证所改良地块正常年份增产,如因土壤改良引起的所有事项均由中标人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人员培训(后续产业技能培训1958人次。培训内容由招标人确定。包括误工费、材料费、聘请专家讲师和场地的费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投标限价:一标段:肆拾叁万陆仟壹佰元整(小写:43.61万元)
二标段:贰拾叁万伍仟元整(小写:23.5万元)
2.4预计服务期限:2018年6月5日—2018年10月8日,共计12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辽源市龙山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
2.6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肥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具有肥料生产证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提供生产厂商的相应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农业培训相关营业范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营本采购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2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所有投标人员必须履约上岗。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由工商部门出具或加盖印章的工商查档证明,必须明示其股份构成)。
3.6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7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8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遵守以下规定:
( l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 )本项目应以化肥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为牵头人;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一标段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二标段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二标段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高新区卫星路8722号中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捌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人民政府
地址:辽源市福镇大路1513号
联系人:倪锡利
电话:158*****45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经开区金领国际E座103门市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人:柳傲
电话:****-*******
传真:****-*******
邮箱:lytxzb0437@163.com
招投标监督部门:龙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退耕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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