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台前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台发改【2018】3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恒招标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受台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台前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 项目编号:THZB-PY010

2.3 工程地点:台前县境内

2.4 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约4900万元,财政资金

2.5工程规模:吴坝镇、夹河乡、打渔陈镇、孙口镇、城关镇、后方乡、马楼镇、清水河乡、侯庙镇等8个供水厂及管网延伸改造,入户表改造工程。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十四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监理标段,第二标段至第十四标段为施工标。

第一标段:监理标段: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二标段:管网工程(清水河乡孙庄等六个村整村改造,仝庄等十七个村胡同水表改造及清水河乡主管网改造)

第三标段:管网工程(侯庙镇董楼等七个村整村改造,清水河乡东孟楼等七个村胡同水表改造及侯庙镇主管网改造)

第四标段:管网工程(后方乡前方等四个村整村改造,后方乡新武口等二个村、清水河乡蒋庄等十一个村胡同水表改造及后方乡、清水河乡主管网改造)

第五标段:管网工程(夹河乡姜庄等四个村整村改造,夹河乡东丁桥等十八个村胡同水表改造及夹河乡主管网改造)

第六标段:管网工程(打渔陈镇党河口等四个村整村改造,吴坝镇吴坝等六个村胡同水表改造及打渔陈镇主管网改造)

第七标段:管网工程(打渔陈镇岳鲁等四个村整村改造,夹河乡张广等三个村、吴坝镇李坝等十个村胡同水表改造及吴坝镇主管网改造)

第八标段:管网工程(孙口镇孙口等三个村、打渔陈镇枣梨河等二个村整村改造,吴坝镇十里井等十二个村胡同水表改造及孙口镇、清水河乡主管网改造)

第九标段:水源井工程(清水河乡、侯庙镇、吴坝镇、夹河乡、孙口镇五个供水厂)

第十标段:集中供水厂改造工程(清水河供水厂)

第十一标段:集中供水厂改造工程(侯庙、马楼二个供水厂)

第十二标段:集中供水厂改造工程(吴坝、孙口、清水河三个供水厂)

第十三标段:集中供水厂改造工程(夹河、清水河、打渔陈、后方四个供水厂)

第十四标段:信息化系统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及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2.9工期:施工标段:120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段:施工工期 保修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

3.2.1第一标段:监理标段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经验;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近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网上查询为准,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截图);

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4年、2015年、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已有年份);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

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2.2第二标段至十三标段资质条件: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安全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6、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近半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以网上查询为准,提供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截图);

7、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4年、2015年、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已有年份);

8、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两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截图),项目经理及企业各一项;

9、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10、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2.3第十四标段资质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合同金额为10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6、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4年、2015年、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已有年份);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8、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3 其他要求:监理标段及第二标段至第十三标段投标企业及其委托代理人以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不得上黑名单,需提供网页证明材料。

3.4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只能对以上最多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3.6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废标。投标单位报名的人员和开标评标时投标的相关人员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废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报名。

4.2 报名地点: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西段)

4.3 招标文件获取:施工标段每标段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500元);监理标段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请投标人派代表于上款规定时间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第3款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A4纸胶装成册)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五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监理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二、十三、十四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每标段;第十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20000)。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0357

投标单位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及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34*****056

水行政监督部门:台前县水利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水行政监督部门:台前县水利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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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恒招标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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