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语音庭审系统招标公告
智能语音庭审系统招标公告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1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 联系人:薛先生、伊先生 联系方式:****-******* 185*****943 185*****745 三、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品目代码: A14 五、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货物 六、公示期限: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1日 所有意见应于2018年5月11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递送至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906),逾期不予受理。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建立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庭审系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四、标的要求 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投包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货清单及参数:
五、其他要求: 1、各供应商须选择满足或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货物进行报价。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供应商应逐一列在规格性能偏离表中。 2、所有产品的生产、制造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若所供产品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 3、所有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4、所投产品需同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系统无缝对接,并自行承诺。 5、中标供应商必须每个法庭安排1名工程师保障开庭使用,至少保障一个月。 6、所投产品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数据交换时,网络正常情况下,延时不得超过一秒。 7、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满足设备安装、现场调试等所需要的各种配件。 8、本项目必须提供原厂至少三年质保。供应商可承诺更优惠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做到7×24小时服务,上门服务,以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质保期满后,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只收取成本费用。 9、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10个日历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10、供应商应承诺全面负责各设备的维护工作,提供上门维修及终身维护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维修咨询电话后二小时内响应并解决;质保期内对于出现硬件故障,能够免费提供备件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安装到位。 11、为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供应商应负责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达到能完全熟悉并掌握维护技能,及时排除一般的设备故障。要求列出培训计划。 12、采购清单中包含部件组成的整套设备要求中标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质保函原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3、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对采购内容的设备及软件进行测试,测试能否与市法院做到无缝对接。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评标结果评分先后顺序顺延确定中标单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之前中标供应商承担。 1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发 布 人: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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