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新吴区智慧校园IT设备租赁项目项目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新吴区智慧校园IT设备租赁项目项目_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新吴区智慧校园IT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SYD********606),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概况: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提供新吴区智慧校园无线网络及相关配套设施租赁服务,本次租赁采购项目共涉及19所学校。 1.2采购项目性质:服务。 1.3本次采购规模约:项目预估金额约304.6万元(含税)。 1.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包。标包一采购上限金额为112.6万元(含税);标包二采购上限金额为115.5万元(含税);标包三采购上限金额为76.5万元(含税)。 标包一需求清单和实施区域:
1.5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所有采购订单金额累计到框架合同上限,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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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产品在营业范围内,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应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须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的一页的复印件或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打印件,或提供最近一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 2.3 本项目只接受原厂商参与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4 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在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本项目同类产品(包括设备租赁或无线网络建设)的销售业绩,累计销售金额不少于30万元。 以上金额为原生产厂家的相关产品供货金额,以合同或订单为准(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订单复印件。 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具体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05月08日17时00分至2018年05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元(¥ 0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7日09时00分;地点:无锡市吴都路518号无锡移动四楼电子评标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吴都路51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杨博文、刘亮、王振亚、郭校年 电话:138*****741、188*****534、159*****668、***-******** 电子邮件:138*****741@139.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开户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 号:****************845 汇入地:江苏省南京市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招应答。 9.2关于中选服务费发票的注意事项: (1)中选服务费发票根据中选厂家情况开具:一般纳税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于缴纳应答保证金当日将汇款凭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及增票信息(开票抬头、税号、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电话)EXCEL表格发送到公告中的邮箱,并电话告知,否则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税率都是6%。 (3)发票一经开具不可退换更改。 (4)增值税发票有效期180天(自开票之日起),过期不补开。 9.3报名邮件请发送至138*****741@139.com ,邮件格式: 1.邮件标题:XX公司XX项目报名信息 2.邮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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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8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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