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单位污染源普查招标公告

XX单位污染源普查招标公告

库车县XX单位采购污染源普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KC-ZFCG-2018-J0054)

一、项目编号:KC-ZFCG-2018-J0054。
二、项目名称:库车县XX单位采购污染源普查项目。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884800元。
五、采购内容:
摸清全县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地区、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县污染源档案、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
(1)工业污染源。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固体(危险)废物或伴生放射性污染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
(2)农业污染源。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城乡居民能源使用及生活污水,重点区域城镇扬尘源,油品仓储业、加油站、加气站,以及入河(湖、库)排污口。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
(5)移动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
(6)其它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六、投标保证金:10000元;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票方式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递交,不接受现金和个人转账汇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递交开户名称: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库车县工商银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库车支行),账号: ****************680)。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
2.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3.开标时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从事环境保护第三方服务业务一年以上
5.在本地区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队伍。
6.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六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必须是投标企业自身的员工,以近期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保缴纳名册为准);
9、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采购所需的服务)等资质及以上要求的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公司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2日。
九、报名地点: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领取文件时间:2018年5月8日至 2018年5月12日每天10:00时至19:00。
十一、开标日期:2018年5月15日(具体时间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二、投标、开标地点:库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局新建办公大楼6楼,开标地点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十三、联系人:黄文泓、依和提巴尔?吐尔逊
联系电话****-**************

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普查 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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