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2018年饮用水年度单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2018年饮用水年度单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2018年饮用水年度
单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2018年饮用水年度单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RHZB0459-201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物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饮用水(桶装水) | 11升以上 | 桶 | 2000 |
饮用水(桶装水) | 18升以上 | 桶 | 8500 |
瓶装水 | 348ml | 瓶 | 10000 |
380ml | 瓶 | ||
350ml | 瓶 | ||
瓶装水 | 550ml | 瓶 | 2000 |
500ml | 瓶 | ||
570ml | 瓶 | ||
瓶装水 | 4升 | 瓶 | 650 |
4升 | 瓶 | ||
4.5升 | 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5:00时。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以电汇的方式直接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必须获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依法纳税证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仓储能力和配送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谈判文件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开始发售(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交通银行鞍山分行廉政监督提示书》、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若无,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10:0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8号 |
邮政编码 | :114000 |
联系人 | :梁静、冯雪 |
电话 | |
招标代理 |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2层 |
邮政编码 | :110006 |
联系人 | :迟明辉 |
电话 | |
传真 |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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