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市民中心大楼消防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台区市民中心大楼消防池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关于宝鸡市金台区市民中心大楼消防池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宝鸡市金台区市民中心大楼消防池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市民中心大楼消防池维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XDBJDL-【2018】012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市民中心

联 系方 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幢601室

联系方式:****-*******(俱女士)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项目内容:宝鸡市金台区市民中心大楼消防池维修改造

2、技术参数:四台地埋式环氧玻璃钢水罐防渗漏检查和维护保养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采购预算:约2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一般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防水防腐工程专业承包)、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来已完成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不少于3份(以合同为准);

5、由投标供应商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0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获取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幢601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14:30

2、谈判开启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14:30

3、谈判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幢604室

4、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8日






标签: 维修工程 消防池 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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