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气象局集中供热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庄河市气象局集中供热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 购 公 告

大连瑞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市气象局的委托,对庄河市气象局集中供热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FCG2018-00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依据采购人相关要求,现对现有三个正在使用的燃煤锅炉进行升级改造,以下是对本工程内容:1.重建一个环保燃气锅炉

2.恢复破损燃气管道路面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及图纸)

备注:本次招标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30.5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可查询,无在建工程。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经营范围);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经营范围)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A.截至2018年 5 月 27 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下列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B.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E.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F.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G.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外地投标人需提供);

H.售后服务机构委托协议(外地投标人需提供)。

大连瑞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0:30,下午13:30—15:00。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7、地点: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新华街道泰昌路3号

★备注:投标人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报名时要求的资质证件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5月 28 日 13 : 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新华街道泰昌路3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庄河市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瑞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新华街道泰昌路3号

联 系 人:王聪

联系电话:****-********

传真:****-********

2018年 5月 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中供热 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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