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扶贫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扶贫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息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息县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扶贫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息县境内
2.4工期要求:
施工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监理标段服务期限:以通过竣工验收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30个标段,其中29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张陶乡大陈庄村新修水泥路;
第二标段:小茴店镇八一村新修水泥路;
第三标段:小茴店镇大竹园村新修水泥路;
第四标段:陈棚乡卢店孜村新修水泥路;
第五标段:白土店乡余围孜村新修水泥路;
第六标段:八里岔乡任店村新修水泥路;
第七标段:临河乡单台村新修水泥路;
第八标段:项店镇任大寨村新修水泥路;
第九标段:朱楼、邵楼、曹集3个村非贫困村扶贫基地道路新修水泥路;
第十标段:夏庄镇范老庄村新修水泥路;
第十一标段:长陵乡翁楼村新修水泥路;
第十二标段:包信镇付庄村新修水泥路;
第十三标段:岗李店乡许岗村新修水泥路;岗李许岗、唐刘庄、街村涵;
第十四标段:彭店乡尹庄村新修水泥路;
第十五标段:路口乡小何楼村新修水泥路;
第十六标段:孙庙乡付寨村新修水泥路;
第十七标段:孙庙乡月儿湾村新修水泥路;
第十八标段:关店乡白湾村新修水泥路;
第十九标段:杨店乡南徐楼新修水泥路;
第二十标段:杨店乡张围孜村新修水泥路;
第二十一标段:淮河街道办事处洪庄社区新修水泥路;
第二十二标段:濮管区尹山村新修水泥路;
第二十三标段:濮管区中渡店村新修水泥路;
第二十四标段:东岳镇五七干校新修水泥路、东岳镇霍庄村(大邹庄)新修水泥路;
第二十五标段:曹黄林镇付店村新修水泥路;
第二十六标段:曹黄林镇曹寨村新修水泥路;
第二十七标段:曹黄林何小庄村新修水泥路、坑塘;
第二十八标段:八里岔付寨村新修水泥路、路灯;
第二十九标段:白店魏寨村新修水泥路、生产桥、路灯;
第三十标段: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第1-12标段、第14-26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13、27、28、29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4)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施工员、造价人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等五大员;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监理标段(第30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施工标段投标人可投报任意两个标段(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投报一个标段,且须与投标文件拟派项目经理一致)。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5月8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窗口;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4.4凡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施工标段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
4.4.1施工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标段、项目经理名称、级别、注册编号,且真实有效);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施工员、造价人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等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原件;
4.4.2监理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投报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名称、级别、注册编号,且真实有效);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按以上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备注:
1.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街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7*****873
监督部门:息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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