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

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

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18-BSCG-02

1.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诚邀感兴趣的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服务

2.2 服务内容:编制招标计划、资格预审和(或)招标文件、招标备案、开标、评标、招标资料归档、后续服务等与招标代理相关的全部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同时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须在隆阳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及专业服务人员(提供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报名);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中级职称证;项目组成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报名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间为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时提交);

3.7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纸质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3.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注: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报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馨路30号。

5.集中采购单位数量

本次招标选定4名投标人作为服务单位,负责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

6.报名时间及地点

6.1、2018年5月9至2018年5月15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五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纸质报名,与招标代理联系;网上报名,办理CA后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报名,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6.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兰馨路30号。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7.2、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兰馨路30号。

7.3、招标文件的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7.4招标代理费:人民币10000.00元/家,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7.4、电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获取。

8.开标时间及地址:

8.1.开标地址: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8.2、开标时间:2018年5月30日9时00分。

8.3、投标文件除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注: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出,到账为准。(备注栏注明:HYZB2018-BSCG-02项目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 号:****************0026

联 系 人: 董建军 联系电话:****-*******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阳广厦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8*****441

代理机构: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馨路30号

联 系 人:向女士、熊先生

电 话:****-*******

传 真:****-*******

备 注:

1、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单位须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单位在公告期内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3.3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单位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单位的顺序当众开标。

(3)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98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公告.pdf2018-05-08 16:53: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围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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