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酶标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农业大学酶标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7">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南京农业大学委托,对南京农业大学酶标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采购编号:XHTC-HW-2018-0291
2、 采购人:南京农业大学
详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
联系方式:吴杰 ***-********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廖晓琴 ***-********
4、采购范围、预算金额: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采购 用途 |
1 | 酶标仪 | 1套 | 具有吸收、化学发光、荧光、时间分辨荧光和荧光偏振等非放射性标记技术的多模式检测系统。 | 19 | 是 | 科研 |
5、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如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
6、获取磋商文件须知: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与书面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投标则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5日每日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5月22日下午14:00至2018年5月22日 下午14: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5月22日 下午14:30 时(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农业大学行政北楼D112会议室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
11、公告发布媒体:南京农业大学采招网
1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
邮 编:210019
E-mail: xinhualxq@163.com
电话:***-********
联 系 人:廖晓琴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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