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三供一业”供水分离改造项目设计的招标公告
关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三供一业”供水分离改造项目设计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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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三供一业”供水分离改造项目设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ZC-CG-2018-HS02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三供一业”供水分离改造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50.0%,50.0% ,招标人为 黄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湖北金格实业有限公司住宅小区、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石油分公司黄洵加油站职工家属区、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纺织一路家属区、黄石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井、袁仓、胡家湾等职工家属区)、中国邮政集团黄石分公司家属区、湖北三环离合器有限公司(沿湖路1号、2号)家属区、湖北三环锻压设备有限公司(花园路58号、花园路15号)家属区、宝钢股份黄石涂镀板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武汉铁路局武汉房建生活段(铁山站、李家坊站)职工家属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黄石份公司职工家属区、国网湖北电力公司黄石供电公司、黄石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关山二宿舍职工家属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100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0.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约109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06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初步调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其他: 最终以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给排水)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至少完成过1项的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市政给水工程设计任务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给排水 专业 高级工程师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最终以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5 月 9 日至 2018 年 5 月 13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具体见一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二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黄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黄石港区沈家营 | 地 址: 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裕华城2栋0403室 |
邮 编: 435000 | 邮 编: 435000 |
联系人: 樊主任 | 联系人: 王工 |
电 话: 139*****223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8 年 5 月 8 日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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