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联通移动用户上网记录集中查询和分析支撑系统扩容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8年天津联通移动用户上网记录集中查询和分析支撑系统扩容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8年天津联通移动用户上网记录集中查询和分析支撑系统扩容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时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天津联通移动用户上网记录集中查询和分析支撑系统扩容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2018CUC-TJ-PT017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预估规模:两年预算约9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1.2招标货物的名称:流量采集分析节点等。
1.1.3主要技术参数:投标人应能提供本次所需全部设备和软件,并对所供设备提供安装、调测及线缆连接等集成服务。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与现网兼容或保证原来功能使用,以及在系统上的其他扩展要求。现网系统功能包括“移动用户上网记录集中查询和分析支撑”、”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等相关功能,上述功能需要在同一台采集机上实现。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支持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解析功能,包括手机恶意程序事件监测和样本还原的功能。该功能应在采集解析设备上实时检测。投标人需要至少提供3个由省通信管理局提供的手机恶意程序的检查通过证明材料。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4交货地点:天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5保修期:终验后至少三年。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采购预算的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限价:
名称 | 单位 | 最高限价不含税元 |
移动网流量采集分析节点-10G | 节点 | 140000 |
移动网流量采集分析节点-15G | 节点 | 200000 |
移动网流量信令面采集分析节点-1G | 节点 | 130000 |
移动网流量信令面采集分析节点-2G | 节点 | 180000 |
移动网流量恶意流量封堵节点-30G | 节点 | 320000 |
千兆耦合器(1/2) | 个 | 115 |
千兆耦合器(1/4) | 个 | 385 |
千兆耦合器(1/8) | 个 | 900 |
千兆耦合器机框 | 个 | 200 |
万兆耦合器(1/2) | 个 | 115 |
万兆耦合器(1/4) | 个 | 385 |
万兆耦合器(1/8) | 个 | 900 |
万兆耦合器机框 | 个 | 200 |
千兆OEO模块 | 个 | 1250 |
万兆OEO模块 | 个 | 9000 |
OEO设备机箱 | 个 | 1350 |
千兆分路器 | 个 | 62000 |
万兆分路器 | 个 | 250000 |
万兆流量汇聚器- 24口 | 个 | 245000 |
14槽汇聚设备机箱 | 个 | 70000 |
6槽汇聚设备机箱 | 个 | 40000 |
汇聚设备电源模块 | 个 | 24000 |
防火墙流量解析设备 | 台 | 32000 |
日志关联合成设备 | 台 | 36000 |
FTP服务器 | 台 | 46000 |
存储服务器 | 台 | 50000 |
交换机-24 | 台 | 5500 |
交换机-48 | 台 | 10000 |
交换机-24+4 | 台 | 7000 |
交换机-48+4 | 台 | 13000 |
GE光模块 | 个 | 250 |
10GE光模块 | 个 | 1900 |
44U机柜 | 个 | 5000 |
大数据查询模块 | 套 | 35000 |
信令面分析模块 | 套 | 35000 |
话单采集分析模块 | 套 | 30000 |
用户上下线记录分析 | 套 | 60000 |
话单格式合并模块 | 套 | 30000 |
上报分发模块 | 套 | 25000 |
IP溯源数据采集模块 | 套 | 27500 |
EverLog服务器模块 | 套 | 22500 |
异常流量封堵分析模块 | 套 | 70000 |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2.2.1投标人所投设备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2.2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5年以来至今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应自2015年至今具有同类产品供货经验,至少三个,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 。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 。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2.9.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9.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
2.9.3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4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5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6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58号微沃中心A310/A312或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购买文件之前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及开票信息一份;U盘(4G以上)。注: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5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15日17时00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现场购买文件,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58号微沃中心A310/A312或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购买文件之前请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4.2.4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需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购买、接受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58号微沃中心A310。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http://10.0.198.160/pur”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10时30分。
5.2.1本项目开标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电子交易平台(新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数据电文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5.2.2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且数据电文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2.3当电子投标(文件打包、上传)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文件打包、上传)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数据电文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2.4投标人制作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部分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和盖章,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有缺失,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 样品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27号
邮编:300052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话: 151*****362
传真: /
电子邮件: 151*****362@139.com
网址: www.chinaunicombidding.cn
开户银行: 建行和平支行营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 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外大街28号C座4层
邮编: 100080
联 系 人: 张铮/王文鹏
传真: ***-********
电子邮件: zhangzheng3@potevio.com/wangwenpeng@potevio.com
网址: www.potevio.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5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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