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招标公告
福海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福海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就福海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福海县电子商务发展扶持项目
二、招标内容:建设福海县电子商务系统平台,建设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号、O2O体验店,组建运营和销售团队进行内部管理维护,电子商务培训及配套设备购置。
三、采购预算价:108万元
四、交货地点:福海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指定地点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编号:FXZB2018-13
七、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质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具备至少一个区域农产品品控溯源建设运营等经验,并能够承担相关验收工作;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所投项目必须在企业经营范围内;
(6)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原件;
(8)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提供吉木乃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现场勘测证明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下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具备同等效力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③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被授权人);④专业技能承诺书;⑤现场勘查证明书;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十、报名时间: 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2日(10:30~19:30时)。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7日止(10:30~19:30时),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阿勒泰市红墩路翡翠湾1号楼6号商铺)。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和阿勒泰地区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16:30时(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时间:2018年6月1日16:30时(北京时间)。
十五、开标地点: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六、采购单位:福海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徐宏胜
联系电话:155*****905
招标代理公司: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俊霞
联系电话:0906-2313398
二0一八年五月八日
标签: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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