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编制实施喀什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服务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编制实施喀什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服务招标公告
【县级】喀什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实施喀什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KSS(DY)2018- 004号
一、采购人:喀什市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实施喀什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S(DY)2018-004号
采购服务内容:编制实施喀什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喀什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函》(新环函【2018】399号),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限期达标规划需向社会公开,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为保证该规划的质量,编制机构需具备如下条件:1、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2、具备完成此项目工作的技术人员。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新疆金宇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
五、专业人员对具体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由新疆金宇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并进行了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落实。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全称 | 职称和职务 |
冯翠梅 | 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郗小锋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级职称 |
曾雅玲 | 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中级职称 |
六、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即2018年5月8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止。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曾剑霞
联系电话:****-*******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三楼(喀什市环境保护局)邮编:844000
采购机构: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毅
联系电话:0998—*******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二楼(政府采购科)
财政部门:喀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郄战杰
联系电话:0998—*******
八、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喀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5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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