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禄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楚雄州禄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楚雄州禄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楚雄州禄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97660e07-d8c4-4309-8b10-dd6d05aaaebb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05-09 08:3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05-15 18:0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禄丰县人民法院 | 经办人: | 卢云峰 |
办公电话: | 137*****111 | 移动电话: | 137*****111 |
招标代理机构: | 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普云坤 |
办公电话: | ********697 | 移动电话: | 183*****942 |
标段编号: | GC********180*****01001 |
标段名称: | 楚雄州禄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8-05-15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8-05-31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禄丰县)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本次发包估价: | 1563.4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建地上七层框剪结构审判法庭一幢,建筑面积6465.81平方米(包括半地下室面积);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内容,建筑物主体高度为23.85米,单跨最大跨度9米,工程施工总投资为1563.49万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禄丰县金山镇城区,禄丰县人民法院内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财务要求:2014至2016(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民用建筑工程1件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民用建筑工程1件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其他: | 其他要求:4.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审查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提供1人并提供有效证书); 4.3、投标人需提供由公司注册所在地劳动监督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审查原件); 4.4、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资料。(审查原件); 4.5、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15-2017)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不得为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经人民检察院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根据《楚雄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派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活动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8-05-31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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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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