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分局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笔记本电脑项目(GZIT2009-ZB022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9-ZB0228。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笔记本电脑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0201。
4.招标内容:购买笔记本电脑135台,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
7.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7.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7.3投标人2006年以来具有计算机设备供货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经验。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7月9日至2009年7月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
10.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9年7月31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2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二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613号;电话:******** ********。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何祖杰 电话: ********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 周先生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陈小姐
查询招标结果:***-******** 叶小姐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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