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南北段收费视频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速南北段收费视频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海滨高速南北段收费视频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滨高速南北段收费视频升级改造工程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海滨高速公路是滨海新区南北向连接汉沽、塘沽、大港区的市级干线公路,也是滨海新区北通河北、东北方向两条对外交通通道、南连山东、华东方向2条对外交通通道中的贯通滨海新区南北向最便捷的干道。是滨海新区规划的“1环11射、5横5纵”的路网骨架中滨海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城市空间战略布局,串联滨海各功能区,对构建新区南北快速通道,引导区域土地开发,对完善新区客货系统分离,编织便捷交通网络具有重要作用。
海滨高速公路收费路段全长约70公里,全线共有桥梁22座,其中特大桥5座;分为北段和南段两个段落,其中北段里程长度34.4km(k0 000~k34 4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一个;南段里程长度35.7km(k55 500~k91 2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四个,服务区一处。
海滨高速北段于2009年5月1日通车,海滨高速南段于2011年2月1日通车,各收费站收费视音频系统同步建设实施,且各收费站均为标清模拟摄像机,目前监控设备老化、图像分辨率较低、模糊不清、车牌识别率亦不能达标。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公司的管理提升需求,收费站监控系统现状已不能满足内控稽查、文明服务、安全管控及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在充分调研市场上现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结合海滨高速南北段已建网络系统特点的基础上,依据海滨高速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的总体计划,实施收费站高清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分为六个部分:(1)收费视音频监视系统改造;(2)收费站地通桥架改造;(3)轻纺服务区室外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4)海滨大道高速北段收费站楼宇高清视频监控改造;(5)分中心视频平台相应改造;(6)海滨大道监控高清视频及站前可变信息标志改造。
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本项目的设计以及全部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原有设备拆除;收费及查询软件的改造和调试;本次升级改造土建施工;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维护;提供操作(维护)手册和竣工文件并进行相应培训。
2.3计划工期: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9月30日,共7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其中一项: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公路行业(交通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具有一项高速公路工程机电系统工程(包含监控内容)新建或升级改造设计和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者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新版证书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无需提供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报名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www.tjjt.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
邮政编码: | 300457 | 邮编: | 300040 |
联系人: | 段海英 | 联系人: | 张齐、郝文杰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guangzhengzixun@126.com | ||
2018年5月9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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