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等招标公告
木制家具等招标公告
[2009]44号
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第十四中学的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XWGP-2009-GK- 44
2. 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北京市第十四中学家具采购
第一包:木制家具 1706件 预算资金 *******元
第二包:钢制家具 410件 预算资金 330000元
第三包:食堂家具 260件 预算资金 143000元
第四包:学生用课桌椅 2070件 预算资金 436000元
3. 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的2%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成本制作费)(不邮购)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时间:2009年7月9日至2009年7月27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6. 购买标书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宣武区骡马市大街临41号即菜市口十字路口东北角三层)
7. 投标时间:2009年 8月3日上午8:30至9:0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09年8月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宣武区骡马市大街临41号即菜市口十字路口东北角三层)
10.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10.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3具有投标货物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专业技术能力。
10.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2.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联系人:王祖军 魏欣莉
电 话:(010)********
传 真:(010)********
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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