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18年天津市司法局与法制网合作(舆情监测研判报告)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18年天津市司法局与法制网合作(舆情监测研判报告)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18年天津市司法局与法制网合作(舆情监测研判报告)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天津市司法局与法制网合作(舆情监测研判报告)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网信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情况,拟委托专业机构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分析报告,通过机器+人工的方式,及时监测、识别、研判涉司法行政系统舆情风险,并提出处置建议,开展舆论引导;按时提供舆情报告,分析舆情走向,评定风险级别,提供应对方案,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发展打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0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政法领域的权威性法制网是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制类新闻门户网站,是中央政法委、国家网信办直接指导的中央主要新闻网站之一。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于2011年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宣教室的指导下成立,拥有全国规模最大的政法舆情动态数据库,可以对全国范围内的新闻资讯/评论、论坛、博客、视频、电子报刊、微博和手机APP进行实时监测,实时监测预警政法舆情,为各级政法委提供全面、及时、准确、专业的舆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以及媒体沟通应对、危机公关咨询服务等整体性解决方案,特别是针对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舆情,能够准确辨别、研判,分析趋势,提出解决方案。2017年下半年开始,市司法局与法制网开展合作,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分析报告工作。2、服务对象的符合性法制网拥有30人左右的舆情分析师队伍,覆盖传播学、新闻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编辑出版有《政法舆情》网络周刊,并长期为中央政法委提供专报、《每日速览》、《一周政法舆情研判》;为司法部办公厅提供《每日舆情》及专报等。呈报内容多次受到相关领导的批示。3、舆情引导的连贯性舆情中心联合法制网、法制日报的新闻发布已经形成“监测——引导”信息闭环。对涉及政法工作谣言,监测中心及时发现、研判后,通过法制网、法制日报及其所属新媒体,发布辟谣报道,平息舆情。4、舆情监测的全面性监测中心合作开发有舆情监测系统,覆盖网站、微博、微信、论坛、贴吧、博客、知乎、客户端、视频、外媒等信息源。具体对于微博,系统覆盖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新浪博客全部数据,抓取时间达到秒级,不存在漏抓现象。5、保密措施的严密性舆情监测涉及涉密内容,有保密要求。在属性上,法制网隶属法制日报社,是中央政法委机关报,并由司法部代管,工作人员经过专业考核并签署保密协议,可靠性强,不会将相关信息泄露他人或第三方组织。同时,在技术上保障保密性。系统在技术上的保密性主要体现在:系统具有登录及身份认证机。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法制网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法制网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5月10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8年05月17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水上北道52号 2)联系人:逯强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8年05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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