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荷塘(后范庄桥-卫都大街)(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十里荷塘(后范庄桥-卫都大街)(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十里荷塘(后范庄桥-卫都大街)(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里荷塘(后范庄桥-卫都大街)(EPC模式)建设工程承包已由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018-410951-72-03-02175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濮阳新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濮阳新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占地约73400㎡,主要建设内容有滨水步道、游览路线、停车场、园路、休闲广场、水系、土方、绿化植物等
2.2建设地点:后范庄桥—卫都大街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本工程总投资:约1400万元
2.5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20日历天,施工45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质保期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该建设项目范围内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及质保期的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
第二标段:本项目的监理;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标段: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①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园林绿化)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②”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2.拟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园林绿化或林业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及截图);
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及截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及截图);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出具安全考核C证)、质检(量)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专业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及截图);
3.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
7.本次招标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招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替代前三项);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且总监不能有在建工程,中标后一般不得更换总监。若更换总监,必须同时符合《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要求和下列条款:1.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必须提供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经主治医师签名的需住院治疗的疾病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出院后再提供出院证明;2.身亡;3.被羁押或判刑的并出具公安部门证明;4.被注销资格证书的并出具省建设厅证明;且必须履行规定的更换批准程序,否则不得更换总监。更换的总监必须是原单位在职的,具有同等荣誉的总监。不履行规定程序更换总监或不符合规定条件更换总监的,结算时按投标费率的70%计算,申请更换总监报告交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备案。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5、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或网上下载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总监);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5月 09日至 2018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 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阳光大厦负一楼进行报名。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购买招标文件(注: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05月29日 15时 00分,地点为 阳光大厦三楼开标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第二标段:壹仟元整(1000元);
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0586
银行行号:********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新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卫都路与昆吾路交叉口西50米地址:中原中路225号
邮编:457000 邮编:457000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话:186*****369电话:151*****791

2018 年05月 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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