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环卫作业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郓城县环卫作业车辆(二次)招标公告
郓城县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郓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郓城县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人:郓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郓城县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四、项目编号:SDLRHZ-201888015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预算金额(万元/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高压清洗车 | 2 | 约51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多功能扫街车 | 2 | 约40 | |
3 | 小型电动扫路车 | 6 | 约10 | |
4 | 8方侧装式垃圾车 | 2 | 约16 |
注:一个资质可以投报多包,兼投兼中。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社会信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投标车型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产品,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并免征购置车辆附加税(无免征的由厂家承担免征费用);所投车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3包小型电动扫路车除外)。
2、企业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现场报名)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现场报名)。
4.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产品证明;免征购置车辆附加税证明或厂家承担免征费用证明;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包小型电动扫路车除外)。
5.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查询内容包括公司、法人和授权委托人)。
注: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4月1日-2018年4月1日)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评标时须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有意者请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于2018年5月9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郓城县东环路中段启航之星商务酒店一楼南邻报名。
(3)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领取,同报名时间。材料费300元/包,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公开招标由评委评出前3名。预中标企业提供产品,经过一个月的道路性能测试
一个月后组织验收
验收时由采购项目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5名,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实际作业效果达不到产品在标书中表述性能的,废止预中标资格,依次替补。
十一、联系人方式:
1、招标人:郓城县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8*****337
地 址:郓城县东门街33号
2、联系人:张淑芳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0*****299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怡科产业基地B1座11楼
注:本次招标活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标签: 环卫作业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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