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销钉半年度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华光销钉半年度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WXCQ*******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内容及服务:华光销钉半年度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三)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四)投标单位必须是生产厂家,仪表车床的数量不少于20台,每天的生产能力不少于8万只(提供设备台账、每天产量的承诺书,盖公章),有供货以下锅炉厂家业绩的(其中任何一家即可),须提供近三年内的合同原件3份。

(1)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2)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3)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4)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5)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6)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8)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9)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

(10)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1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102018514日(9:30-11:30,14:00-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8年5月10日至 2018年5月14日9:30-11:30,14:00-16:00时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2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报告,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应随身携带。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9日10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综合金融运营中心三楼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综合金融运营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联系人:葛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钉 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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