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防雷设施改造及维修、停车场及售票亭配套设施建设与道路维修招标公告
博物馆防雷设施改造及维修、停车场及售票亭配套设施建设与道路维修招标公告
湖北明代藩王博物馆防雷设施改造及维修、停车场及售票亭 配套设施建设与道路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计[2009]2081号、[2009]1018号、[2009]2080号函要求,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省文化厅古民居抢救保护中心的委托,拟就湖北明代藩王博物馆防雷设施改造及维修、停车场及售票亭配套设施建设与道路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WHJT-ZG-2009-3048
二、采购内容:A包:湖北明代藩王博物馆防雷设施改造及维修;
B包:湖北明代藩王博物馆停车场及售票亭配套设施建设;
C包:湖北明代藩王博物馆道路维修。
三、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木兰湖;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A包必须具备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B包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C包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配备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当主持过类似项目管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5、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6、在武汉市近两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出具证明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7、在政府采购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8、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谈判文件购买:2009年7月9日9:00时起,至2009年7月16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持上述第五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及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外地企业须携带来汉注册登记证、银行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1楼101室)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六、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套(外埠需加邮资50元),售后不退。
七、现场踏勘时间:2009年7月13日10:00时
联系人:付江
联系电话:133*****597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2009年7月17日上午9:30时前,将响应文件递交于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九、谈判时间:2009年7月17日上午9:30时整
谈判地点: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采购人:湖北省文化厅古民居抢救保护中心
联系人:付江
联系电话:133*****59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卫 冬 赵雪莉
联系电话:***-********、********
传真:***-********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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