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电能计量设备框架供货和服务招标公告
2009年电能计量设备框架供货和服务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1、 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北京市电力公司2009年电能计量设备框架招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第3款和第二册(专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3款的规定。投标人需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按下述时间和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09年07月09日起至2009年07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 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一层大厅
招标人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9年07月 29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一层大厅。
开标时间:2009年07月29日9: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低于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每一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7、投标人如有澄清的问题,请在2009年07月17日17:00前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通信方式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回复。
8、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联系。
联系人: 鲁敬 肖健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 100054
电话: ***-******** ********
传真: ***-********
9、为保证投标产品的质量,招标人在正式开展招标工作前,将对投标申请人拟用于参加招标的投标产品进行样品测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投标人在2009年7月15日9:00至16:30之间将测试样品、产品型式试验报告送达北京市电力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进行测试,逾期将拒绝接收。具体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西里28号
联系人:杨叔度
联系电话:010-********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务必携带U盘。
单(三)相无线网络预付费复费率电能表及配套集中器
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
3、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CMC)、3C认证和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2006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0、2006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电力系统省级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1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投标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且具有由网省及以上电科院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测项目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
13、投标人应有单相电子表三年及以上运行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2006年以来单、三相电子表总销售量必须达10万只及以上(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订货合同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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