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交桥、人行天桥悬挂绿化品质提升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立交桥、人行天桥悬挂绿化品质提升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 立交桥、人行天桥悬挂绿化品质提升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立交桥、人行天桥悬挂绿化品质提升采购类型
非协议采购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财政预算限额(元)
41,665,600.00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立交桥、人行天桥悬挂绿化品质提升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绿化处直管范围内立交桥、人行天桥绿化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回填种植土、清理场地、原有苗木迁移等。中标单位须遵守相关干道的施工作业的时间要求,并考虑施工的车辆通行及施工成本。施工期中应尽可能降低由于施工作业对周边居住人员的影响。中标单位须自行解决与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施工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施工材料存放、用水用电、施工人员基地及施工占道等问题),不得在施工场地堆放材料及驻扎生活基地,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并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施工自身及周边安全。
(2)甲方有权根据实地情况和景观效果,在招标清单内调整苗木。
(3)投标单位报价中将被视为已包括所有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冲洗费、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恢复费用、施工水电接驳、安全措施、施工围挡、施工临时设施搭拆改、赶工、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等费用,结算不予调整。
(4)对于受外界条件(不可抗力除外)、施工工艺及方法(如土方类别、运距、运输及处置、弃置场地、开挖方式、方法、深度、高度等)等因素影响,施工人员交通、住宿、租用场5地等一切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成本后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5)本项目要求春节前完工,具有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等特点,因项目的特殊及重要性,在综合评标评选出来三家投标单位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约谈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后再抽出中标单位。
(6)投标单位必须提前了解主材市场情况,如不能按要求供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投标人资质要求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立交桥、人行天桥悬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清单.xls商务需求
图纸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2018 04 16立交桥、人行天桥悬挂绿化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图工程量.zip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1、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工程现场(1、工程区域内原有的植物;2、地上地下管、线及设施等)。
2、中标单位必须自行解决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施工材料存放、用水用电、施工人员居住等问题。
3、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指导。
4、中标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及设备、材料进场计划送给监理公司审核并按建设单位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5、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施工区域内全天候有人保洁,保洁标准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和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发布的《绿化养护检查验收办法》为准。
6、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每个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堆放、施工场地清理等程序)不能过夜,当天进行的施工程序必须当天完成。
7、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
8、中标单位必须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光盘)的编制等工作。
9、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温馨提示”语言。
10、中标单位必须安全文明施工,严禁在交通高峰期进行占用道路绿化作业;非交通高峰期进行占用道路绿化作业时,如造成交通拥堵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作业现场,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1、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按规范做好施工围挡;占用道路绿化作业时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等规定,设置规格统一的警示牌、温馨告示牌、反光筒和摆放警示信号灯等安全防护设施,工人穿戴统一工作服、反光衣、安全帽等;施工及运货车辆需安装警示信号灯;工人要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中标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且必须按规定为所有施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12、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相关事宜联系工作。
13、中标单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地下建筑垃圾、市政管线等隐蔽工程量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苗木杆枝生长粗壮,表皮不得有破损或虫眼。主干无歪斜、无孔洞,分枝均衡,冠形饱满优美。
2、苗木生长茂盛而不老化,无干枝、黄叶,无病虫害。
3、需截干乔木锯口处要干净、光滑、无撕裂或分裂。截口处应做好防腐防虫等处理。
4、苗木为容器苗,根系生长均匀、良好、土球不得松散。
5、所有苗木、工程材料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7、施工所用肥料必须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
8、进口植物必须符合国家《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经国家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
9、园建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先将样板送甲方、监理、设计审定后方可使用。
评标模板使用规则
模板使用规则
(一)关于评分准则分类
除价格分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外,其它评分因素的评分准则可分为A、B、C三类:
A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主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B类评分准则指投标人进行承诺即得分的评分准则;
C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客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委对于采用B、C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必须给出一致结论。
(二)关于权重调整
1、价格部分的权重不能低于40%,综合实力部分的权重不能高于10%;
2、某项评分因素的权重不能突破设置的权重上限。
(三)关于评分因素调整
1、评分因素的增加
(1)评分因素的拆分: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板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拆分,相关权重同样作相应拆分处理。
(2)另行增加评分因素: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分准则并设置相应的权重,但增加的C类评分准则与增加的综合实力部分A类评分准则合计不能超过2项,每项权重不能超过2%,总权重不能超过3%。
2、评分因素的减少
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评分因素,但相关的权重只能增加至价格部分或采用A、B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因素与评分准则必须对应;不得就同一项考察内容重复设置评分因素;
2、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的表述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做到表述简练、准确且易于判断、没有歧义。
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平均价格下浮比例:5% |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40 | ||
2 | 技术部分 | 44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项目总体概述及理解 | 3 | 1、对项目总体认识表述清晰、完整、合理;2、施工工期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3、技术服务措施完善合理,可操作性强。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 | |
2 | 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2 | 1、提供现行立体绿化相关规范标准编制的 标准号或成果文件。(50分) 2、针对本项目立交桥、人行天桥种植环境,提供可保障本项目的工艺、技术方案和种植苗木的土壤配合比,获得由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植物、土壤研究及应用相关的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30分) 3、施工组织计划完整、合理;(20分) 以上三项累计计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科技主管部门官网评审结果公示网页,不齐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 | 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 8 | 1、针对招标范围内环境特点,辖区内的工作难度、重点,列明关键施工技术措施; 2、列明管理结构图、月度和年度的进度计划表、劳动力使用计划、机械设备使用、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评分:优80-100%,良60-79%,中30-59%,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 |
4 | 拟采用设备(材料)的性能(节能环保情况)、档次及质量可靠性 | 8 | 1、考察拟投入的货车(1.5T或以上)10台、洒水车3台、高修车(150KG或以上)1台、吊机(16T或以上)1台、喷药车(50KG或以上)1台等机械设备; 2、提供苗木、种植箱储备情况,包括规格、照片。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 | |
5 | 拟投入劳动力(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管理班子、机械设备、场地)情况 | 5 | 要求拟安排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前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否则该人员不予计分。 1、考察拟安排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仅限1名)①具备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②具有较高的立体绿化技术水平: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行业学会颁发的个人奖项,得30分;获得过省级或以下级别的奖项,得15分;无提供或提供无效证明的得0分。该项最高为30分; 2、考察拟安排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数情况:每一人计2分,该项最高为10分; 3、考察拟安排的项目技术工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除外)具备园林专业初级职称或具有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等人数情况:技术工人人数≥30人得30分,20人≤技术工人<30人得20分,10人≤技术工人<20人得10分,不足10人不得分;该项最高为30分。 4、考察拟安排的专业检测人员(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除外)同时具有病虫害和土壤检测专业人员至少各1名的,得30分;具有病虫害或土壤检测专业人员1名的,得15分;无相关检测专业人员,不得分。该项最高为30分。 以上三项累计计分。 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人员列表、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校准/检测资格能力确认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提供以上人员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资料(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作为评标依据。保险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6 |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相关的违约承诺 | 8 | 1、特别说明施工过程中安全预案及安全文明措施,提供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20分) 2、提供养护期间的人、机械、水、肥、苗应急能力的方案及数量指标。(30分) 3、提供施工期间质量保证方案。(20分) 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 4、苗木生产基地≥100亩得30分;50亩≤苗木生产基地<100亩得15分;50亩以下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合同的,必须提供权属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权属方的公章。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9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3 | 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情况:通过三项认证得100分,两项60分,一项30分。 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 | 投标人本地服务能力 | 1 | 深圳供应商得100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住所地为准判断是否为深圳供应商),否则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2 |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1、 承接过桥梁(人行天桥、车行高架桥)绿化(含养护)项目,单项合同≥2000万,有得100分。 2、 承接过桥梁(人行天桥、车行高架桥)绿化(含养护)项目,1000万≤单项合同<2000万,有得70分。 3、 承接过桥梁(人行天桥、车行高架桥)绿化(含养护)项目,500万≤单项合同<1000万,有得40分。 以上三项不得累计积分。 含原各级市政府采购网站、各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招标的项目,须提交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页、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4 | 投标人奖项(荣誉、表彰)情况 | 2 |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获得立体绿化方面的奖项(荣誉、表彰)情况:国家级每个得100分,省级每个得50分,市级每个得20分;累加计分,最高得分为100分。 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要求提供相关奖项(荣誉、表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5 | 投标人规模(员工人数)情况 | 1 | 横向比较,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按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 须提供2017年8-10月的社保资料(要求提供三个月资料,且资料能体现各月参保人数)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评分参考。 | |
4 | 诚信部分 | 7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 5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2 |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 2 |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其他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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