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国道等道路设施维修工程(名称)1-2标段招标公告

卫国道等道路设施维修工程(名称)1-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国道等道路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己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卫国道等道路设施维修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18】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交通设施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列支(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设施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卫国道维修工程(祁连桥—外环线)

维修路段全长2422米,机动车行道挖补罩面,更换侧石。工程量为:车行道面积152979平方米,侧石9688米。

(二)鞍山西道维修工程(红旗路—卫津路)

维修路段全长2584米,车行道挖补罩面。工程量为:车行道面积88618平方米。

(三)丁字沽三号路维修工程(千里堤—光荣道)

维修路段全长2778米,车行道挖补罩面。工程量为:车行道面积91363平方米。

(四)勤俭道维修工程(子牙河南路—京津路)

维修路段全长2583米,车行道挖补罩面。工程量为:车行道面积100464平方米。

(五)红旗北路维修工程(湘潭道—子牙河桥)

维修路段全长465米,车行道挖补罩面。工程量为:车行道面积14232平方米。

(六)解放南路维修工程(郁江桥—浯水道地道)

维修路段全长2848米,车行道挖补罩面,更换机非分隔带破损侧石及花砖。工程量为:车行道面积156026平方米,人行道面积5721平方米,侧石13248米。

(七)辰昌路维修工程(千里堤—外环西路)

维修路段全长4810米,车行道挖补后全线进行面层热再生,更换机非分隔带破损侧石及花砖。工程量为:车行道面积238203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20平方米,侧石5760米。

2.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中心城区

2.3本次招标范围为:

1标段:卫国道维修工程(祁连桥—外环线)、鞍山西道维修工程(红旗路—卫津路)、丁字沽三号路维修工程(千里堤—光荣道)、勤俭道维修工程(子牙河南路—京津路)、红旗北路维修工程(湘潭道—子牙河桥)、解放南路维修工程(郁江桥—浯水道地道)六条道路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标段:辰昌路维修工程(千里堤—外环西路)道路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施工工期:2018年6月5日~2018年8月31日,共计:8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或市政道路养护资质,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同类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当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仅被授予合同额最高的标段。

3.4其他要求

3.4.1、信誉要求

(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函原件或检察院官网出具的加盖电子专用章且二维码可扫描查询的网上打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4.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同类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3.4.3、(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

3.4.4、依据《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应向天津市公路管理机构出示从业资质证书,天津市公路管理机构予以确认后备案;对其能力、业绩和信誉进行认定,并提供天津市公路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www.tjjt.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交通设施养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15号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邮编:

30041

邮编:

300040

联系人:

胡静文

联系人:

张齐、张勇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tj23177069@163.com

电子邮箱:

guangzhengzixun@126.com

网址:


网址:

http://www.tjgcc.com.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号:


账号:

142*****701*******








2018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道路设施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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