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2018-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18-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响应报价。
1 谈判响应报价内容
清江公司2018-201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起草或审核公司规章制度、合同并保证其合法性;优先受公司委托处理公司法律纠纷;协助公司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其他法律服务等。
2 响应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2.1资质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湖北省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2业绩要求:具有从事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劳动争议、民事侵权等领域法律事务工作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具备参与重大商务谈判、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及法治建设相关方面丰富工作经验;并且具有担任政府行政部门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等法律顾问经验;
2.3信誉要求: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且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2.4财务要求: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
2.5其他要求: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成立3年以上,设立资产10万元以上,配备的注册专职执业律师至少5名(其中最少有3名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在湖北省宜昌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响应报价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发至谈判邀请联系人邮箱,并提供联系方式,谈判邀请人以邮件形式免费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
5 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9:00时。
(2)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16楼会议室。
6 其他
谈判邀请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对上述时间作出调整,并通知已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人。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永胜 欧阳梦月
电话:****-******* ****-*******
电子邮箱:leiys@qdc.com.cn
2018年5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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