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6兆瓦光伏扶贫电站招标公告
0.966兆瓦光伏扶贫电站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DZB2018-055
1.招标条件
宜川县0.966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已由《宜川县经济发展局关于宜川县0.966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宜经发[2018]54号)和《宜川县经济发展局关于宜川县0.966兆瓦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宜经发[2018]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产业扶持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川县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川县英旺乡龙泉村;秋林镇南头村;丹州街道办高湾村;交里乡孟长镇村;壶口镇坪佐村、马家村;集义镇南坡村。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宜川县英旺乡龙泉村贫困户4户28千瓦;秋林镇南头村贫困户46户322千瓦;丹州街道办高湾村贫困户9户63千瓦;交里乡孟长镇村贫困户46户322千瓦;壶口镇坪佐村贫困户3户21千瓦、马家村贫困户17户119千瓦;集义镇南坡村贫困户13户91千瓦。总计帮扶贫困户138户,总装机容量0.966兆瓦。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EPC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电力行业相关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3投标人具有独立办理接入系统、征林征地、环境保护等前期相关手续的能力;具备协调村民阻工等外围协调能力。
3.4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至少具有3个光伏电站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须为已完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2015年至今担任过光伏电站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母子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携带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或施工资质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及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仅限施工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项目业绩、财务审计报告在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3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川县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川县政府东院三楼
联系人:王岩辉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区10楼
联系人:刘海霞联系电话:****-*******/180*****200
监督单位:宜川县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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