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中学小卖部出租经营招标公告
学生食堂、中学小卖部出租经营招标公告
·参与竞标确认函
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我将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XYZCP*******)的竞标,现已在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阅读了竞标公告、规则与合同,同意竞标规则与合同,特此确认。
竞标时间:2009年7月17日9:00
参与竞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签名:
年 月 日
盱眙县张洪中学后勤部门承包公告
编号XYZCP*******
受张洪中学委托,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张洪中学学生食堂、中学小卖部对外公开进行出租经营权竞标,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承包的后勤部门包括食堂、小卖部承包经营期二年限至2011年7月25日(报名人自行去张洪中学考察)。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声有底价拍卖形式。
三、有关本次竞标的规则和承包经营协议样本在县招投标中心报名点向公众发放。所有咨询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
四、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参加竞标人须交报名费100元,会场活动证50元/人(一证限两人入场)售后不退还,报名时请索取收据。报名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中心帐户存入相应的投标保证金,(食堂叁万元;小卖部贰万元,如食堂未中标者可继续竞标小卖部)未预先打入者,不具备竞标资格。不中标当天办理退还手续,中标人凭校方出具的同意退还证明,方可退还。中标人中标后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投标管理中心交纳总承包额千分之八的中标交易费后签订协议。校内外各界人士均可凭有效身份证明报名(有传染病者不得报名)
五、竞标者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亲自经营。如果经营者以他人名义竞标或委托他人经营,学校对其经营中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均不负任何责任,并将追究其其它连带法律责任。
六、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09年7月16日下午5时。7月17日上午9:00在县招投标中心三楼大厅开标,竞标人必须凭入场证在上午9点前进场签到,否则作弃权处理。
七、报名地点:县招投标中心
银行帐户: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盱眙县合作银行营业部
帐号:****************055388
咨询电话:招标中心****-******** 张洪中学138*****169(金校长)
盱眙县张洪中学
2009年7月10日
张洪中学后勤服务部门经营权竞标规则
一、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竞拍价按年报价,成交后二年承包金一次性交清。每次报价增幅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递增不得超过壹万元。否则应价无效。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当最高价超过底价并不再有人追加竞价时,由主拍人宣布成交。应价超过底价时,主拍人对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槌落成交。应价均没有超过底价时,根据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由主持人宣布是否成交或采取何种方式重新公平竞标。
三、本次竞标只报起拍价,其中中学食堂每年为捌万元起、中学小卖部每年叁万元起,最高价是否超过底价,由招投标中心现场监督。中小学现有学生520人,住校就餐约300人。
四、竞标者应遵守大会的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协议文本、竞标公告及本规则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校方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竞标者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亲自经营。如果经营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学校对其经营中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招投标中心有权中止其竞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应价时应举牌同时高声报价。
八、中标者在中标后在招标中心公示7日后第2天交清全额承包金、经营责任风险金和服务质量保证金、设备设施保证金,于订立协议之前一并缴清。然后当场签订租赁经营协议。如不能按时缴纳全额承包金等,校方于招标中心有权宣布为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该竞标者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九、考虑到承包金、设施设备保证金、服务质量保证金和经营责任风险金缴纳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安全隐患,特统一要求:竞标者应在竞标前按如下标准把相应数额的资金和投标保证金预先交到县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中心凭收款收据确认报名资格(食堂叁万元、小卖部贰万元)。待中标后,多退少补,当场两清。未中标者在竞标大会后立即如数退还。未预先打入者,不具备竞标资格。其余方式均为无效。
十、竞标者在竞标前按“竞标承包公告”(四)规定的标准投标保证金,并取得竞标资格。竞标者在未中标时,预交金和保证金当天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留取该保证金,转作为设备设施保证金、经营责任风险金和服务质量保证金。在经营期内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事故和服务管理方面问题的,于承包期满后退还。在中标后发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中心缴纳千分之八交易费用。
十一、竞标者交投标保证金并能够按本规则第九条之规定缴纳承包金等,竞标时不分项目均可参加竞标。若中标一项目不得再进行下一个项目的竞标。
十二、本规则的解释权在盱眙县张洪中学。
盱眙县张洪中学
二00九年七月十日
附:报名参加竞标者承诺:我们已收到本规则、竞标公告和协议书文本。我们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则和协议书的约束,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标报名人承诺签名: ______________
张洪中学食堂经营承包合同书
甲方:张洪中学 法定代表人:孙明刚
乙方:
甲方将张洪中学食堂的经营承包权经过公告后于2009年7月17日上午 时进行公开竞标,现由 以每年承包金 元取得经营承包权,并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所承包甲方的食堂位于 ,承包期限为二年,从2009年7月25日至2011年7月25日止,每年承包金为 元,二年总计 元,此款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度承包金。
二、甲方于2009年 月 日将食堂的固定资产(另附清单)及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供乙方经营饮食、开水供应,不得经营烟、酒、生活用品、文具、水果、冷饮,乙方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押金10000元,此款在合同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和无违反合同的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待期满时一次性返还。否则,该押金收归甲方所有,另按合同追究乙方责任。
四、乙方在该食堂经营中,必须依法经营,自行自费办理所需的一切证、照、批件手续,并交纳应缴的税、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经营中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如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此外,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其他各类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营中保证较好的服务态度并确保食堂内外环境和饮食卫生、质量达标,价格合理、优惠,切不可使用三无产品,霉变、过期、变质的食品,对此甲方有检查、监督权和管理权,乙方必须服从,如乙方违反或因此而发生影响师生身体健康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况,情节轻微时,甲方有权责令其整顿、改正,并赔偿损失,乙方如不能按甲方要求时间整改完好到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必须在2009年8月8日前自行自费办理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等与食堂经营相关的一切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庆亲自及时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管理部门意见,及时改正不足,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达到饭香、菜美,价廉物美。若二次不参加会议,当作不能亲自参与有效管理行为,视为违约。
八、 乙方在承包期内对甲方所提供的房屋等全部固定资产自行自费负责管理,保管和维修,确保在合同期满时及时完好地交给甲方,如有损坏必须按现行赔偿或恢复原状,属于乙方自己的财产,必须在期满后3日内自行撤走,否则,属违约。承包期满后,可拆除的如空调、消毒柜、电视、音箱及不影响装修的设备外,其余改造设施均归甲方所有。
九、乙方不得中途停止营业,不得转包他人经营,否则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承包合同及其与接受转包者之间的转包合同,另行发包并对乙方按违约责任处理,且停聘乙方或乙方担保人三年。
十、乙方在承包期间,经营场所严禁闲杂人员及学生非正常出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自行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采取和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盗等),完成一切相关安全的全部事宜,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一、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经甲方确信是属于情节轻微,未产生后唱歌的,由甲方作出限期政正的处理,同时每次罚款500元,归甲方所有,以此类推,此款从尚有的押金中扣除,已无押金或押金不足时由乙方另行交付,不交视为违约。
十二、甲方为乙方按现状提供供水、电实施,其水、电费由乙方给付。并按季度交给甲方财务部门,甲方每月补贴食堂2吨水,乙方必须提供并确保学生用水方便。
十三、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在校园内开设第二家食堂。
十四、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并实现甲方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同时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一切应尽的义务。在合同期内,如甲方确实需要收回食堂,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同意,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在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承包金按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尚余押金退回。
十五、食堂内粗加工室、更衣室、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一台并正常使用,对餐具时行严格消毒。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食堂员工衣帽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用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应另支付卫生管理费用每月100元。
十六、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经营管理负全责,必须亲自参与有效管理。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校区内饲养家禽,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绝不返还。(一切手续自己办理,费用自负)。
十七、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外选择就餐的自由,乙方应在分菜间设一个教工售菜窗口。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十八、如乙方拒不或无力按本合同承包责任时,由担保人代为全部承担。
十九、违约责任:凡有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内容之一的行为或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之一的行为均为违约。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实际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违约:视为自行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并将该店另行发包,乙方所交的承包金和押金不退,乙方还必须将甲方的全部固定资产及房屋保证完好立即交给甲方,如有损坏,必须按现行价赔偿,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方面的损失,必须另行赔偿。店内乙方的全部资产必须在甲方通知后三日仙自行撤走,否则视为放弃该新闻简报民有权,其损失后果自负。
二十、凡按停业整顿和限期改正的条款规定已经处理的,不再按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二十一、其他事宜:1、食堂的营业及开饭的时间,根据甲方的规定执行。2、对食堂的水电确需装修及对房屋结构确需改造时,需书面报甲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3、乙方保证及时向师生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每壹水价不得超过0.2元。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担保人签字后立即生效,由甲、乙双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存档一份。
甲方:张洪中学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担保人:
二OO九年 月 日
张洪中学小店经营承包合同书
甲方:张洪中学 法定代表人:孙明刚
乙方:
甲方将张洪中学小店的经营承包权经过公告后于2009年7月17日上午 时进行公开竞标,现由 以每年承包金 元取得经营承包权,并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所承包甲方的小店位于 ,承包期限为二年,从2009年7月25日至2011年7月25日止,每年承包金为 元,二年总计 元,此款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度承包金。
二、甲方于2009年 月 日将小店的固定资产(另附清单)及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供乙方经营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用品。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押金3000元,此款在合同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和无违反合同的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待期满时一次性返还。否则,该押金收归甲方所有,另按合同追究乙方责任。
四、乙方在该店经营中,必须依法经营,自行自费办理所需的一切证、照、批件手续,并交纳应缴的税、费及相关的其他费用。经营中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如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纠纷均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此外,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其他各类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经营中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经营中保证较好的服务态度并确保各类货物卫生、质量达标,价格合理、优惠,切不可销售三无产品,霉变、过期、变质的食品,对此甲方有检查、监督权和管理权,如因此而发生影响师生身体健康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况,情节轻微时,甲方有权责令其整顿,并没收押金,另予以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必须在2009年8月8日前自行自费办理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等与小店经营相关的一切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七、乙方不得在该店向学生经营烟、酒及其他危险物品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和货物。乙方不得强行向学生出售货物,不得以变相的方式向学生售物获利(如摸奖等),乙方不得向学生赊欠货物,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再向学生索要欠款。
八、 乙方在承包期内对甲方所提供的房屋等全部固定资产自行自费负责管理,保管和维修,确保在合同期满时及时完好地交给甲方,如有损坏必须按现行赔偿或恢复原状,属于乙方自己的财产,必须在期满后三日内自行撤走,否则,属违约。
九、乙方不得中途停止营业,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否则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承包合同及其与接受转包者之间的转包合同,另行发包并按违约责任处理。
十、乙方在承包期间,经营场所严禁闲杂人员及学生非正常出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自行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采取和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完成一切相关安全的全部事宜,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一、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经甲方确认是属于情节轻微,未产生后果的,由甲方作出限期政正的处理,同时每次罚款500元,归甲方所有,以此类推,此款从尚有的押金中扣除,已无押金或押金不足时由乙方另行交付,不交视为违约。
十二、甲方为乙方按现状提供供水、电实施,其水、电费由乙方给付。并按月交给甲方。
十三、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在校园内开设第二个小店。
十四、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并实现甲方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同时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一切应尽的义务。在合同期内,如甲方确实需要收回小店,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同意,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在小店投入的经济损失。承包金按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尚余押金退回。
十五、违约责任:凡有违反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内容之一的行为或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之一的行为均为违约。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实际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违约:视为自行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该店另行发包,乙方所交的承包金和押金不退,乙方还必须将甲方的全部固定资产及房屋保证完好立即交给甲方,如有损坏,必须按现行价赔偿,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方面的损失,必须另行赔偿。店内乙方的全部资产必须在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撤走,否则视为放弃该资产所有权,其损失后果自负。
十六、凡按停业整顿和限期改正的条款规定已经处理的,不再按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十七、其他事宜: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为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存档一份。
甲方:张洪中学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二OO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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