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垸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羌垸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温泉镇羌垸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泉镇羌垸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WQZ-2018-41)已经于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建设资金为移民专项资金及村级自筹,招标人为英山县温泉镇羌垸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温泉镇羌垸村。 2.2 项目招标范围:温泉镇羌垸村文化广场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投资规模:约人民币41.1万元。 2.4项目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项目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6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肆拾壹万零玖佰陆拾肆元贰角整(¥410964.2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者,应携带以下资料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英山县温泉镇钻石路富和花园)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6)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英山县温泉镇钻石路富和花园(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100元,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人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本公告第5.2款规定的地点和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5月16日10时00分。 5.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英山县温泉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泉镇财政所)。 5.3 本项目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5月16日10时00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英山县温泉镇羌垸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羌垸村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39*****347 7.2 英山县温泉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温泉镇(温泉镇财政所)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189*****858 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钻石路富和花园 联系人:彭先生 招标人:英山县温泉镇羌垸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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