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金华市婺城中学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第四中学金华市婺城中学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第四中学金华市婺城中学厨房设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第四中学委托,就金华市婺城中学厨房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YG2009-SB165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厨房设备一批

设备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谈判文件中进行详细阐述,如有调整以谈判文件载述的内容为准。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企业注册地在金华市区范围内的厨房设备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销售代理商须或得设备制造商的经销授权及售后服务联保承诺

(4)所提供的产品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卫生标准

(5)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经营业绩(大型公共食堂等)。

(6)本次采购活动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9年7月21日 09: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商局新大楼三楼)开标室

七、谈判时间:2009年7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商局新大楼三楼)开标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以现金的形式在谈判当天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谈判授权代表身份证

(4)拟投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联保承诺(制造商参加谈判的无须提供)

(5)拟投设备的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如有请提供)

(6)拟投设备技术文件、产品说明图册

(7)与拟投设备相对应的类似业绩,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2、供应商在领售谈判文件时,必须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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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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