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招标公告

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招标公告





长安区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长安区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HRDL-SG[2017]-598-332

三:采购人: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58-A副一号哈佛公馆裙楼四楼

联系电话:***-********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十一标段:韦曲街道申店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及室外工程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标段:魏寨街道白庙小学室外工程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十一标段:611268.91元

十二标段:458434.04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资格和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可查询,并提供可查询截图;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5月11日-2018年05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翔路58-A副一号哈佛公馆裙楼四楼;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要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完后退回)。

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0日14:00时

(2)开标地点: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建设 中小学 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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