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关于高新区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新区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QC-FW-036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5家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范围主要涵盖日常信访接待中所涉及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棚改征地拆迁、知识产权、国土规划环保、执法、社区管理和矛盾调解、信访老户案件等。

项目用途: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服务费用限价:1、法律服务费不超过3万元/年,不含诉讼代理费用。

2、化解信访老户案件,每化解一件不超过5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5: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邮编:710075)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上午10:00

2、开标时间:2018年6月1日上午10:0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洪涛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5822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法制办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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