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关于高新区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新区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8-SN-QC-FW-036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5家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范围主要涵盖日常信访接待中所涉及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棚改征地拆迁、知识产权、国土规划环保、执法、社区管理和矛盾调解、信访老户案件等。
项目用途: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服务费用限价:1、法律服务费不超过3万元/年,不含诉讼代理费用。
2、化解信访老户案件,每化解一件不超过5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5: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邮编:710075)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日上午10:00
2、开标时间:2018年6月1日上午10:0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洪涛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5822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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